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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立法进度加快

2005-06-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志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刘志达) 在今天开幕的“竞争政策和立法国际研讨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透露,我国正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和《反垄断法》的立法进度。

1993年12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该法是一部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部分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另外,我国的《商标法》、《广告法》和《价格法》等法律中也涉及了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内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十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履行职能,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但现行的竞争法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渐显现,一是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其他限制竞争行为以及经营者之间卡特尔协议限制竞争行为未加规定,监管缺位。二是法律责任不健全,处罚偏轻。三是缺少必要的强制措施,造成案件调查、取证困难。四是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比较严重,影响了对案件的查处。

李东生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有关部门一起正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十多年来,我们多次召开了国内国际研讨会,就中国反垄断立法听取国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目前,中国的《反垄断法》正在加快立法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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