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从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五个方面提出了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并提出了加快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七个方面的措施。这个《通知》,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部署。我们一定要
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总结现代化建设经验、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先天脆弱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努力缓解资源不足的矛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节约型社会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2004年与1990年相比,全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45%,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7亿吨标准煤;火电供电煤耗、吨钢可比能耗、水泥综合能耗分别降低11.2%、29.6%和21.9%,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但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是主要依赖资源的高投入来实现的,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源的支撑。我国经济已进入新的快速增长阶段,而粗放式的增长使得我国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生产和消费方式不合理的问题相当突出,脱离实际、贪大求洋,追求奢侈、挥霍浪费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现实告诉我们,如果不改变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如果不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节约资源的意识,经济的发展必然会越来越多地受到资源的制约,生产生活环境会越来越恶化,这将直接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坚持勤俭节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不仅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应成为生产企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要认识到,每个人浪费一点资源,数额就非常巨大;每个人节约一点资源,就是一笔巨大财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通知》精神,加强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领导和协调,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保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带动全社会广泛开展各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用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逐步形成文明、节约的行为模式,形成人人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尽责、人人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地球只有一个,资源极其宝贵。未来15年,我国仍将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增大资源消耗的强度。我们面临人口不断增加、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为了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了子孙后代的福祉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让我们行动起来,坚定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