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黄菊主持召开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七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总结就业再就业政策实施情况,听取各地意见建议,研究新形势下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黄菊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就业规模有较大增加。
黄菊指出,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三个代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发展促进就业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服务、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黄菊强调,2002年中央制定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进一步做好今后几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继续贯彻中央确定的政策措施,并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加以调整完善。对于行之有效的政策,要继续坚持,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有些政策在具体内容、操作办法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要从积极的方面想办法,加以完善和改进;在研究完善政策时,既要立足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围绕建立长效就业机制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