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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追究制”要求警察真正敬畏法律

2005-07-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哈尔滨市公安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一公安分局正式出台的“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民警对所办理的案件实行终身负责,无论何时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原办案民警及责任领导都要负责案件的进一步处理,并承担执法过错的责任。

大河报发表吴钩的署名文章指出,近年来,关于警察滥用职权的新闻时见报端,

一些因刑讯逼供而造成的冤案错案也一再被披露。这迫使人们不得不思考 如何实现对警察权力的限制与监督、保障公民权利免受公权伤害?哈尔滨市公安部门推行的“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就是一种有益的制度约束和制度创新,如能真正实施,则能保证警察真正对法律心存敬畏。警察行使手中的权力时才会小心谨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也才不敢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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