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时德军、周清华自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在未领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假冒美国礼来艾高斯有限公司原产的注册商标为“CIALIS”的药品,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193500元;生产销售假冒美国辉瑞公司原产的“VIAGRA” 万艾可 的散装成品和半成品9310粒。
被告人林远景于2004年任被告单位泉州博世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以单位名义组织生产、销售假冒ADIDAS和NIKE两种注册商标的运动鞋5628双,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176736元。
被告人邓晓东等人自2004年1月起,雇佣他人从福建等地购进假冒ADIDAS、NIKE、JORDAN、MCONON等注册商标的运动鞋准备销售,被查获4952双,价值人民币24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