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作为现代社会发现问题、解决冲突的一种有效方式,在我国还处在探索阶段。圆明园湖底防渗事件的从始至终,都被置于公众视野之内。整个事件是公众的参与过程,也是公众不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事件中政府的态度。对于公众自发地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国家环保总局能够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引导,组织由各方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使各种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同时,欢迎媒体的报道。这些行动使公众更全面了解了圆明园防渗工程的利弊得失,使公众最初的不满情绪得以化解,转而积极地提出建设性建议。
政务公开是法制化社会的重要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圆明园事件使得政府和公众都得益。政府从中学到了政务公开的经验,而公众也尝试了参与决策的过程。政府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才能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这便是圆明园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