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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圆明园防渗工程全面整改

2005-07-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7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经过组织各方专家对清华大学所作《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评报告书》进行认真审查,环保总局同意该报告书的结论,要求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必须进行全面整改。

潘岳介绍说,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因未批先建违反《环评法》而

被叫停后,圆明园管理处委托清华大学等单位对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7月5日前提交给国家环保总局。总局进行了认真的技术评估和审查,认为该报告书的结论是实事求是的。为防止生态系统的持续退化,在北京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地下水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圆明园确有必要采取综合的节水与补水措施,以防止湖水的过度渗漏。但由于该工程是在重要的人文遗迹内实施,且事先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缺少对湖底防渗工程合理性的充分论证,没有对各湖体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因而未能选择更加适宜的防渗方式。因此,该工程大面积铺设防渗膜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应提倡的,必须进行全面整改。

环保总局要求 一、对圆明园东部尚未实施湖底防渗工程的区域,不再铺设防渗膜,全面采取天然粘土防渗。二、绮春园除入水口外,已铺的防渗膜应全部拆除,回填粘土和原湖底的底泥。湖岸边不能再铺设侧防渗膜。三、长春园湖底高于40.7米的区域要立即拆除防渗膜,回填粘土,湖岸边也不能再铺设侧防渗膜。四、对福海已经铺设的防渗膜进行全面改造,以砂石为主的回填区域,要去除掉表层的砂土,铺设上天然粘土,原湖底的淤泥土要全部回填。除码头周边10米区域外,其余区域的驳岸应拆除侧防渗膜以保证充分的侧渗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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