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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将严查领导干部借婚丧敛财

2005-07-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陈宗立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近日兰州市纪委发出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所辖的县级及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要文明、节俭、从简,严禁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查处。

《通知》规定,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做到“八个不准”

,即:不准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及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帖、请柬和各种通知;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不准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送的礼品、礼金;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不准婚庆动用公车,租用车辆要严格控制,不能影响交通秩序;不准采取变相方式大操大办;不准参予或举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在所办事宜结束1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说明办理的时间、地点、形式、参加人员与办理者的关系、婚庆用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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