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哲学的视域看马克思人学思想的独特性
张以明在《学术交流》2005年第6期撰文,论述了马克思人学思想的独特性。文章指出,马克思由实践观变革实现了哲学观的变革,他认为实践是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类自我创造、自我完善的活动,同任何形而上学的存在无关。
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蔡守秋在《中州学刊》2005年第3期撰文指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即人与环境相互作用规律)的基本观念,它们是环境资源法学的灵魂,是构建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和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出发点。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环境资源法学最具有特色的基本理念,它建立在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共发展的思想基础之上,包括非常丰富的内涵,是人类现实利益与理性智慧、科学态度与道德精神相结合的产物,是法学理论、环境学理论与环境法制建设实践共同发展的结晶。环境资源法学的其他理念如环境正义、环境秩序、环境安全、环境公平等理念,都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相关。“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作用。
美学讨论与美学发展
李世荣在《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撰文认为,总结并积极吸收百年来中国美学讨论的遗产是发展新世纪中国美学的重要途径。美学论争能够促进各美学流派的建立和发展,有助于建立共识,促进美学的知识增值;也有可能克服争论双方各自的局限,扩大彼此的眼界。为此,要从提高美学研究者的精神境界与学养、强化美学学科建设的问题意识、克服美学研究者的门户之见与意气之争、摆脱经典束缚四个方面着手,吸收对方的长处,正视自己的问题和弱点,把问题意识与学科发展结合起来,使新世纪的美学研究有大的发展。
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青年社会心理
现代化取得的成就为中国青年的发展提供了日益优越的基础和条件。在这种背景下,青年发展呈现出许多崭新特点,在社会心理上的变化也更加突出,产生了许多新质。沈杰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撰文,分析了青年社会心理的现状和特征,如社会主流文化倡导的价值观得到大多数青年的认同;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仍然体现于青年的观念和行为中;青年更倾向于选择现实成功型的人生榜样,他们的经济自立意识增强且更注重实质方面;成就动机高涨,能力本位的成才观念正在形成;择业观念和意愿表现出多样性特征,公共服务意识或志愿精神日益增长,环境保护意识比其他年龄群体超前等。也指出了青年社会心理存在着一些矛盾特征,如历史意识相对欠缺,诚信素质有待提高,心理承受力需要强化。文章最后提出,为促进青年的社会心理朝着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发展,必须努力从各个层面上优化青年发展所依赖的社会环境。如建立崭新的青年发展观以促进青年的全面发展,继续制定与不断完善促进青年发展的社会政策,建立青年发展所需要的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加强社会文化建设,加强对于青年社会心理的科学研究。
幸福感的两大研究取向及其整合的心理结构
自消极心理学逐渐淡出历史舞台,积极心理学在新世纪领航以来,许多研究者开始聚焦于成长、幸福感和提升福利的研究。邹琼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撰文指出,关于幸福感研究有两大哲学传统:快乐主义和幸福主义。幸福感的研究者们根据这两个传统构建了两种幸福感心理学,并致力于解决幸福感的心理构成问题。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兴起,幸福感研究取向出现了整合的趋势,研究者对幸福感的心理结构有了新的认识和解释。当然,幸福感整合的心理结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实证和跨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