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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

2005-07-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邵文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 农业部今天发布的消息说,为适应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提高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需要,我国将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兽医管理体制。以此为标志,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铺开。

官方兽医制度,是指由官方兽医 又称兽医官 作为执法主体,对

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官方兽医需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其行为需保证独立、公正并具有权威性。作为改革的第一步,国家已明确在农业部设立国家首席兽医师,在国际活动中称国家首席兽医官。这种制度的实行,使我国在兽医管理体制上正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执业兽医制度,是指国家对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认可的制度。实行执业兽医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是实现全面防疫、群防群控的基本保证,也是兽医职业化发展、行业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5月1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三类工作机构,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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