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工程的核心是培养“两个人”,目标是充分发挥法律大专生村干部的“三干”(依法治村的骨干、普法宣传的专干、调处纠纷的主干)和法律明白人的“四员”(家庭学法宣传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村务管理监督员、社情民意联络员)作用,带动和影响每个村庄和家庭的成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从而实现由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村级组织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农村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基层依法治理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和发展。为了切实提高“两个人”的法律素质,枣庄市司法局通过与高等院校联合开办法律专业函授大专班的形式,对村级干部进行正规的法律学历教育。一是把好参学人员选拔关,确保每村至少有一名干部接受法律大专学历教育。市委把培养法律大专生村干部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优先考虑村“两委”主要成员和村专职调解员。二是把好学员培训教育关,确保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按照函授大学教学要求和农村工作实际需要,全市统一制定教学规划、统一发放学习教材、统一组织考试,规范办学的各项管理。三是把好学员使用关,积极为他们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到目前,所培养的法律大专生村干部向村“两委”提出工作建议11200余条,协助签订合同31500多件,避免违法决策1430余件,化解群体上访21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60余起。为培养“法律明白人”,枣庄市司法局通过整合原有的宣传教育资源,运用新的形式和手段,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进行统一的培养教育,使之成为具备一定法律素质、善于依法维护家庭和他人合法权益、能够议政理家的人。一是按照能长期居家、在家中有一定权威、有相应的文化基础的条件,严格挑选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全部建档立册,并按照每年25%的比例,分期分批培养。不少乡(镇)还对全镇法律明白人进行微机化管理。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着力培养和建立市、区(市)、乡(镇)三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层层培训骨干,实行金字塔式教育覆盖;把每年8月、12月定为法律明白人培训月,组织普法宣传员到村进行集中宣讲和辅导,着力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三是充分利用联户普法、法律下乡等有效宣传形式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普及作用,建立起群众踊跃参与、立体互动的全民学法机制。组织编写了《农村依法办事百个怎么办》等12种、80多万册学法辅导资料,发到每个培养对象手中。四是充分调动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维护农村稳定和发展中来。几年来法律明白人向村、乡两级提出各种建议7200余条,有6400余条被采纳。
为切实保障“两个一”工程的高起点、高水平实施,枣庄市司法局于1999年在峄城区峨山镇、古邵镇进行了为期二年的试点工作。2002年10月,枣庄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两个一”工程。枣庄市司法局在全市确定了30个“两个一”工程典型示范村、6个典型示范镇,重点加以培养和完善,实施高标准建设,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要求每个示范村必须做到“八有”、“四落实”,即:有高标准的普法一条街、有完整的家庭档案、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有法律事务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实用的依法治村章程和村规民约、有规范的村务公开栏、有完备的法制学校,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做到计划、时间、内容、师资“四落实”。为“两个一”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保障,枣庄市建立了党委领导下齐抓共管的“两个一”工作领导机制。一是健全领导组织。市、区(市)、镇(街)、村四级层层建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两个一”工作领导小组,列入了全市年度工作规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二是每年都召开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个一”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部署任务。三是各级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任务、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了做好“两个一”工作的整体合力。
通过实施“两个一”工程,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自觉运用法律管理村务的能力明显增强,较好地掌握了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主动权,实现了“工作做到家,教育做到人”,农村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空前加强。现在,农村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稳步发展。枣庄市2216个行政村中“两委”成员已有1900人通过不同渠道参加了法律专业学习,占85.7%;已有68万人被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去年已培训48万人,已命名26.9万人。据统计,在去年进行的全市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法律大专生村干部100%连选连任,有424名法律大专生后备干部被直选为村委会主任,使全市法律大专生村主任数上升到1733人,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78.2%。
通过“两个一”工程,对村干部高层次的普法教育和广大农民的法制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经营、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得到了全面优化,村村依法办事、户户争先致富、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