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全体公民特别是农村家庭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所面临的新挑战。当前,维护教育公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教育投入不足是瓶颈。2003年这个比例为3.28%,不仅低于世界发达国家5 6%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4%的平均水平。
教育投入主体错位制约着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据调查,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计划2001年 2005年期间开展兴建校舍、配备设施、购买图书、扫盲等工作,共需资金1.57亿元。但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年收入才3000多万元。又如,今年国家级贫困县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中央、省级财政负担书本费、杂费,地方配套解决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如果按照一费制标准,每个寄宿学生一年的生活费少则数百元、甚至数千元,这对于贫困县财政来说负担不轻。
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一是结构失调。中央财政过多用于高等教育,对于义务教育投入不够。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约有24.3%的经费用于高等教育,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偏高。二是城乡差距。以2002年为例,全年各项教育投资为800多亿元,而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只获得其中的23%。城乡教育资源投入的差距直接导致城乡居民受教育水平的差异。三是区域失衡。如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数量只占全国0.9%,而北大、清华在北京的招生名额却占其总招生数的13%、18%。四是校际差别。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向个别学校倾斜能人为打造出重点学校,提高升学率。在这样的思想驱动下,动辄数千万、数亿元兴建豪华重点学校的报道屡见报端。这些挤占非重点学校教育资源的作法,损害了教育公平。
阶层差距加剧教育公平的恶化趋向。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再增加。如北师大农村学生比例由1998年的30.9%下降到了2002年的22.3%。许多贫困家庭的学生因为经济原因只有辍学或改读非重点高校,“不上学永远穷,上了学马上穷”成为他们境地的真实写照。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同一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家长宁愿掏数万元的择校费或者托关系,也要“挤破头皮”让子女就读重点学校,公平竞争的升学制度开始遭到破坏。
为此,我们建议:将维护教育公平确立为国家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义务教育阶段,牢牢树立公平优先效率的观念,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公平和效率并重的方针。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在义务教育阶段由目前的县级统筹为主转向以省和中央为主,建立由中央、省、地、县四级对教育经费的保障供给机制。建议发行教育公债和教育彩票来保证对教育的稳定投入。
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严格保障农村地区的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基本办学标准。鼓励编写贴近当地生产、生活实际的乡土教材,使绝大多数不能进入高等学校的农村地区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和基础职业技能的培养。限制和缩小教育差距。彻底取消重点、示范学校制度,禁止对重点、示范学校在财政拨款、师资配备、招生等各方面的采取优惠政策,各种建设费用优先向薄弱学校、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