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布鲁塞尔7月20日电 欧盟近日决定,对从中国大陆进口的自行车征收48.5%的反倾销税,被涉及的产品包括中国大陆生产的装有马达的单车、货运三轮车及其他类型脚踏车。
欧盟于1993年9月开始对源自中国大陆的自行车征收30.6%的反倾销税,2000年7月又将该反倾销税延长5年,2004年4月再次应“
欧委会在近日公布的中期复核结果中称,源自中国大陆的自行车“仍在共同体市场内倾销,并对共同体工业造成实质损害”,且“倾销差价已由原来调查确定的30.6%增加至48.5%”,为此,欧盟决定将该反倾销税提高到48.5%,并再实施5年。
此外,欧盟外交部长理事会19日还通过了对中国产吊车和碳酸钡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