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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安全套作为扫黄证据不可取

2005-07-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据媒体报道,某地警方在扫黄中,在一家娱乐场所搜出大量安全套,警方据此认定该娱乐场所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时评作者建达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这样的做法值得商榷。

建达说,扫黄行动应该肯定,也没有人会去怀疑警方的动机。也许,这家娱乐场所的确存在卖淫嫖娼情况,的确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但是捉奸应该捉双,把安全

套作为淫秽行为的证据,会对社会产生误导,使安全套背上不该有的污名,对我国防治艾滋病也十分不利。

他说,警方采取扫黄行动也一样,不能把无辜的安全套视为犯罪证据,更不能由媒体大肆妖魔化安全套,使得人们对其退避三舍。这不利于正在艰苦进行的防治艾滋病事业,也会危害人民的健康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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