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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的风险防范

2005-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戴丽 朱建华 我有话说

又是一年的暑假,利用假期时间做一份社会兼职工作,成为很多大学生在暑期的一个选择。其实,不论是在假期还是在平时,都有不少大学生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做兼职工作,一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还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但是,对大学

生而言,从事兼职工作,毕竟是开始走出单纯的象牙塔,在这个过程中,就可能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大学生们必须提前给予高度关注,并适当防范。

经验不足风险增加

一个周末的下午,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生马芸在寝室里看书,这时进来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妇女,很热情地问小芸想不想做兼职,小芸一脸茫然。不等她回答,那人就开始介绍兼职工作的情况。

她自称是武汉保洁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想在校内找一位同学代理其产品,主要负责卖公司的产品,月薪是400元,卖完一定量的产品后,还可以拿提成。

小芸怕受骗,提出看她证件,她则解释这次主要是为了了解一下情况,所以没带证件。小芸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自己也正想找一份兼职工作,想着先报名也不会有影响什么,就报上了姓名和联系方式。

几天之后,小芸接到了电话,让她带500元钱取出产品。小芸当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只好向同乡和同学借。在校门口,那个妇女把两箱海飞丝的洗发露交给了小芸,小芸只顾数洗发露的数量,而忘了查看她的相关证件。

回到寝室后,小芸就开始张罗着在校内作宣传,并计算着这个月可以赚多少钱。可她等来的第一个顾客不是学生,而是学校保卫部门勒令其停止经商的通知。而她的两箱洗发露,事后也被认定为假冒产品。

据悉,当前不少高校都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除商业和旅游类校(院)系科(专业)可举办实习商店外,学生个人不得从事经商活动”。这一禁令也挡住了不少大学生自己校内经商的梦想。

初次做兼职便遭遇假冒产品并损失500元,这让小芸的心里很不好受。而她除了告诉身边几个好友外,连父母她都不敢告诉。当初借的500钱只有从她每月的生活费里扣,而她一个月的生活费是400元。

小芸的遭遇很有代表性,一般而言,大学生没有社会工作的经验,这无形中增加了他们从事兼职工作的风险系数,要降低这种风险,大学生自己首先就要有正确的想法: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以锻炼自身能力为目的,不为利益所驱动,不轻信、不盲动,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避免轻信降低风险

在笔者调查过程中,许多大学生表示,只要时间允许,会去试试兼职,这样既能赚得一些生活费,又能锻炼自己。但是,大学生们都不约而同地表示:对怎样找兼职工作感到困惑,担心会遭遇与马芸一样的遭遇。

在一些高校的校内广告牌上,经常可以见到一些中介机构张贴的招聘兼职的广告,广告声称:“不需付出太多劳动,就有高额回报”,这种宣传倒是吸引了不少大学生报名参加兼职招聘。而一些中介公司在收取了大学生们一定数额的报名费、培优费、介绍费、押金之后,便失去联系,没有了下文。

如何才能通过中介找到兼职工作,一位高校学生工作处的负责人认为:大学生找兼职,一定要认真选择,既不能影响自己的学习,也不要轻易相信路边的小广告。

对于良莠不齐的中介机构,该如何分辨?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毕东岭助理介绍,一定要找信誉好、有实力的中介,对任何中介机构,寻找兼职工作机会的大学生都有权查看其营业执照等有效合法的证件,如果是代理公司,还要看其有没有产品的代理权。

对于大学生课余时间做兼职一事情,某高校领导曾多次强调,学生要立足学业,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如果要做兼职工作,既不要轻信外来上门人员,也不能影响同学的学习和休息,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有的同学在通过中介机构找兼职时,往往是向中介交机构了一定的费用后,有种“受骗”的感觉,中介结构往往不能履行当初交钱时的承诺,给大学生及时介绍到合适的工作。

马芸在得知自己花500元钱换回的洗发露是假冒产品时,拨打那位中年妇女留下的电话号码,结果是空号。如果买东西之前,小芸能够拨打,骗局也许会早日被揭穿。.

一名大二学生,在去年暑假通过中介机构找工作时,交了“培优费”,但工作却始终没有落实,结果是只能自认倒霉。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保卫处负责人介绍,大学生在通过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时,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上当受骗之后,不知道报警,错过了挽回的损失的机会。

该负责人称,如果大学生在学校受骗应立即到保卫部门报案,如果在校外面受骗,则应立即拨打110;也可以拨打当地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

很多时候,大学生在兼职中受骗后,算是自己花钱了买了教训。为什么这样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很多受骗的大学生,根本不知道骗子的详细联系方式,这给查处这些骗子带来的了很大困难。

此外,大学生受骗的金额多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金额相对较小,而这也不能足以引起管理部门足够的重视。

高校应当有所作为

冯湄是某校的大二学生,现在每天早上她会起的很早去送牛奶。面对送牛奶累不累的提问,她笑着回答到,“没什么,就当早锻炼”。据她介绍。如果以前送牛奶的同学不是她的朋友,她也没办法获取现在的这份工作。

大学生中做兼职的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此外也有想通过兼职赚零用钱的。如何才能让大学生在校内通过兼职工作达到社会实践的目的呢?

一位高校管理者介绍说,当前高校所能够提供的兼职岗位并不多,尚不能满足同学的需求,但校方应该考虑成立一个可以为学生介绍兼职、联系兼职的部门,专门为学生服务。

一些大学生对此表示,如果学校能成立这样的部门,将无疑可以协助学生保护自身权益,减少他们上当受骗的机率。也有学生表示:如果可行,学校也可以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对这种收费他们理解并赞同。

其实,在很多高校的学生会机构设置中,都有专门的社会实践部。学生会实践部就主要负责校内贫困生的勤工俭学和寒暑假的社会实践。但是,寒暑假实践暂时是义务活动,不涉及工作报酬,还无法为通过兼职解决自身生活费用的学生服务。

每年寒暑假,总有许多学生为了各种理由去找一份工作,可总是几家欢喜几家忧。对于兼职工作中的苦和累学生倒是不怕,怕就怕上当受骗。在提醒大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高校在这方面积极、建设性的帮助,无疑是大学生们极度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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