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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南麓和谐歌

2005-07-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匡小文 李勇 我有话说
“八一”前夕的山西晋城,充满浓郁的拥军气氛。晋城市委书记李雁红说:“凡涉及带‘军’字的事,我们都快事快办、特事特办。”而今虽是炎炎夏日,晋城已提前落实驻晋部队的冬季烤火煤供应计划;“文化进军营”活动进入高潮,驻晋部队各团以上单位收到市政府送来的“育才图书室”;又一批军嫂接到市“双拥办”通知,被安排到合适
的单位就业。

去年一月,李雁红听说驻地某部“吃水难”,第二天就把这个问题列入晋城市政府督办事项,市委市政府领导从专项经费中拿出120万元直接用于饮用水工程建设;半个月后,饮用水工程开工,5个月后饮水工程通过达标验收。

2002年,晋城市军分区建立民兵训练基地需经费3000余万元。市政府当场决定分期下拨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基地建设。为确保训练基地如期完工,市主要领导三次牵头专门召开联席会议,多次到施工现场办公,训练基地于当年6月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一位军嫂写信,向李雁红反映她随军后安排到某医院工作、不久就下岗的事。在李雁红督促下,三天后这位军嫂上岗了。第二天,李书记亲自审改了《晋城市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实施办法》。他把人事局、劳动部门的领导找来,要求迅速查清全市还有多少随军家属未安置,并按照规章妥善解决。

“从情感层面上升到法制保障层面的长效运行机制,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李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为使双拥工作有法可依,市委市政府制定、完善了多项地方性条例法规,如《晋城市退役士兵安置就业暂行办法》、《晋城市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等。同时,市委市政府建立了每月一次议军会议制度,就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官兵就地医疗等问题形成决议,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规性依据,使双拥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对于军转安置,市委市政府尤其强调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并通过建立和完善地方法规狠抓落实。市里规定,军转干部不论安排到哪个单位,都必须无条件接收。市军转办在为军转干部安置牵线搭桥上,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近几年来,转业到晋城地区的军队干部,全部结合干部本人意愿得到实职安排。部队转业干部安置难、读书难、上学难、看病难、找对象难等8大难题,在这里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有效解

部队的“挠头事”,就是我们的“上心事”,这是晋城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共识,也是社会各界的共识。在晋城,“双拥”活动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形成经常化、多样化的格局,具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文化进军营”活动开展两年来,政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驻军各团以上建制单位分别提供了数百种、数千册政治、经济、军事、文学和现代科技、种植养殖技术等图书,为部队官兵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开展多年的“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使广大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的“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保障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同步提高;市妇联组织开展的“模范军人妻子”和“好军嫂”活动,使一批模范军人家属成为军地共同的学习榜样。还有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有线电视进军营”活动、市技术学校每年举办的“两用人才”培训活动等等,都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为晋城地区和谐美好的军民关系增加着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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