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张玉玲)记者近日从建设部获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值班总编推荐] 理性看待本研“倒挂”的变化和趋势
[值班总编推荐] 以团结凝聚力量 以奋斗铸就伟业—...
[值班总编推荐]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 发展全过程人民...
艺术箴言|现实题材:从小故事到大银幕
【详细】
艺术箴言|网络文学:中华文明的文化奇观
弘扬优秀史学传统,推动历史文化普及
推动党的创新理论网上传播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