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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日

2005-07-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平 我有话说

本报呼和浩特7月29日电 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召开的“内蒙古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新闻发布会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已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的9月6日设立为“内蒙古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这一决定使内蒙古成为全国第一个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日的省区。

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宝库中的瑰宝,日

益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早在上世纪60年代,法国政府第一次提出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日。受法国影响,欧洲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文化遗产保护活动,1991年欧洲正式设立欧洲文化遗产保护日。

内蒙古是草原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和承载地之一。中国发现最早的“龙”、“凤”以及在考古史上有较大影响的红山文化、兴隆洼文化、辽代古城、元上都遗址等重大的文化遗产都发现在这一地区。草原文化作为内蒙古的特色文化和主体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域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化的统一,也是内蒙古享誉世界的知名品牌。草原文化遗产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物质文化遗产即文物,目前在内蒙古有不可移动文物点1.5万处,馆藏文物50万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属于精神文化和方式文化范畴,包括内蒙古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曲艺等。草原文化遗产由于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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