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昂生,1939年生于四川省,1963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任中国科学院减灾中心主任、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科学院“全球自然灾害与减灾”项目首席科学家、世界银行减灾项目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 |
王昂生:突发公共事件按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分为四大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这些突然发生、造成或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社会稳定、造成公众安全失衡的事件是政府应急处置的主要对象。众所周知,世界各地先后发生过诸如美国“9・11”恐怖事件、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2004年印度洋世纪大海啸、2003年波及30多国的SARS、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显而易见,处置这些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关天大事是一切负责任政府执政的重大任务。而这类大事,只有政府才有权利和能力去应对,这也是老百姓对政府的起码要求。
记者:我国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王昂生:尽管我国各级政府在安全减灾应急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卓著,但是,我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从容应对像上述那样的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还有相当差距。首先是体制上,我们还沿用着分部门、分灾种的分隔管理方式;但任何大灾大难都是综合性地对整个政府的考验。就全球而言,几年之前,不单中国,世界许多国家也沿用着相似方法管理安全减灾应急工作。但是,美国在20多年前就以“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跨过了这一步,加强了安全减灾应急综合管理;然而“9・11”事件又一次惊醒了美国,他们深感已有体制也不能应对特大应急事件;2002年――“9・11”事件第二年,美国成立了“国土安全部”,统帅全美安全减灾应急综合任务。近五六年,世界许多国家,如俄、日、法、韩等国都纷纷调整体制,从战略上、根本上寻求应对办法;不少国家效仿美国,成立强力的部级机构去统帅安全减灾应急任务。令人十分高兴的是,不久前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已对我国应急管理体制作了明确决定;我国政府全面管理安全减灾应急的局面必将形成。
记者:除了体制之外,应急的机制和法制建设方面有哪些工作待做?
王昂生:应该是如何在全国建成高效、快速、科学的安全减灾应急体系。包括应急体系的战略部署、机构设置、现代体系建设、财政保障、科技规划与实施、应急教育与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我国的安全减灾应急事业任重道远。
记者:要提高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需要做怎样的工作?
王昂生:很多工作可以帮助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水平,先选三点谈谈:第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的科技水平。孟加拉国1970年曾因热带气旋突然袭击,30万人死亡;1991年另一个热带气旋再次突然袭击,又造成13.9万人死亡。他们痛定思痛,充分利用先进的卫星预警,近年来灾害就大大减轻。在我国频发的矿难中,为什么先进科技不能发挥好作用呢?第二,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立法。以自然灾害为例,我国已有了若干单项法律法规,但缺少领域大法,急需制定“灾害防治法”(包括洪水、台风、地震、旱灾、生物灾害、地质灾害等);其他领域也有类似问题。第三,大力普及安全减灾应急知识。因为突发公共事件是突然发生的,这就可能涉及到每一个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懂得自救互救、防灾避险的应急知识,就可能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大大减少伤亡。我国急需从小学、中学学习这类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学较、企业、基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从而普及和提高全民的安全减灾应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