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反思对象的问题
《哲学大辞典》把“问题”规定为“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实际矛盾和理论难题”。前者属于物质范畴,后者属于意识范畴。这里所讨论的是就后一层涵义而言的。问题可以以主观的形式存在于个体的意识之中,也可以通过某种符号体系以“客观精神”的形式存在于物质
问题可以分为内容和形式。问题的内容可以千变万化,所谓提出和解决问题主要是就千变万化的问题内容而言的。问题的形式就是指作为“理论难题”的思维形式。
黑格尔说:“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的自觉其为思想。”因而,对问题进行思考,就是“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即对思想的思想,就是反思。在这里,不是一般地指对问题的内容进行反思,对问题的内容进行反思实际上就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而是特指对问题的思维形式进行反思,即把问题的思维形式“本身为内容”进行思想。
问题作为思维形式属于概念范畴。与形式逻辑纯粹地从形式方面来研究概念不同,辩证逻辑对概念的研究“是密切地结合思维的内容”的。通过这样的反思,就能在具体地认识和理解问题本身中,体现主体的自觉性。
二、问题中的知与未知
波普尔指出:“科学只能从问题开始”。问题正是研究活动据以出发的点。这个研究活动据以出发的点既是他所知道的东西,又是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而问题正是这种知与不知的统一。具体地说,问题就是以必要的知识为前提而体现出来的关于某个对象无知的自觉意识状态。这个命题包含着三个内容:
第一,“以必要的知识为前提”。岩崎允胤说:“在各种科学研究中,当人类认识从对当时认识对象的未知状态向已知状态发展的时候,必须以已经完成、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科学知识为前提为媒介。”第二,“关于某个对象的无知。”波普尔说:在科学研究中,问题“作为理论同观察结果的冲突而发生。”理论与观察的结果相冲突,说明人们对于研究的对象处于某种程度的无知状态。第三,“关于无知的自觉意识状态”。科普宁说:“问题不仅是未知性,而且已是关于未知东西的某种知识。”未知以已知的自觉意识状态呈现出来,是与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就体现为排除“未知东西”的愿望。
任何真正的问题都是这种知与未知的统一体。由此,那些不构成知与未知统一的所谓问题就成为虚假的问题。这里有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作为问题前提的“必要知识”是虚假的,那么所提出的问题就是一个虚假问题。其二,如果提出的问题中“关于某个对象的无知”已经被排除,那么这个问题也就成为虚假问题。虚假问题一般不能成为研究的出发点。
三、问题在主客体之间矛盾运动中的作用
人类为生存和发展必然要展开主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
实践活动是由主体的目的推动和方法调节的,具有自为性。但实践活动作为主客体之间的物质交换活动,仍然遵循着物质运动的规律。然而,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主体努力使实践结果与目的相一致。尽管如此,实践结果仍不外乎两种情况:其一,实践的结果与目的不相一致。这说明在实践活动中主客体之间是对立的。其二,实践的结果与目的相一致。这说明在实践活动中主客体之间是统一的。实践关系中主客体之间的矛盾作为“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表现在过程中就是由对立走向统一,从而不断地发展。
实践结果不能体现目的,究其原因,无非是:或者由于主体提出的目的所依据的理论同客体的规律不相符合,或者由于调节行为的方法脱离实际情况。这两种情况都与主体对于对象情况的无知联系在一起,这就说明在认识活动中主客体之间是对立的。反之,就说明在认识活动中主客体之间是统一的。认识关系中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也是不断地由对立走向统一,从而不断地发展。
实践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和认识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通过问题的形成和解决彼此联系在一起,并相互作用。
其一,实践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对立通过问题的形成,转化为认识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由对立走向统一的过程。实践结果的非预期性即实践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对立,不仅说明客观存在着主体对于对象情况的无知,即认识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对立;而且使主体意识到对于对象情况的无知。于是,实践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对立,必然使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转化为主体排除关于对象无知情况的愿望。在这种愿望的推动下,主体发挥能动性,运用已经具有的一定知识,把无知情况作为对象进行研究,问题就形成了。也正是在这种愿望的推动下,主体发挥能动性,使未知向知转化,这个转化过程就是在主客体之间由对立走向统一的过程。作为主客体之间相统一的认识结果以关于对象的知的形式呈现出来。其二,认识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统一通过问题的解决,转化为实践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由对立走向统一的过程。认识过程中以关于对象的知的形式呈现出来的主客体之间的统一,尚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问题的解决。主体必须发挥能动性,把关于对象的知与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方法相联系,从而具体地转化为关于目的和方法所依据的正确理论;由此,再进一步转化为推动实践的合理目的和调节实践的得当方法。由此就能使实践结果与预期目的相一致,从而使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由对立走向统一。在实践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由对立走向统一的过程又反过来证实认识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由对立走向统一的过程。
通过问题的形成和解决的中介,实践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和认识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之间相互作用,由此形成了主客体之间在实践关系与认识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正是在主客体之间不断地由对立走向统一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的。
四、哲学的问题意识
“哲学的问题意识”不是“哲学问题的意识”,而是把问题置于确定的哲学前提之中,以哲学的方式来对待问题,包括哲学地提出问题和哲学地研究问题。近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强调要强化哲学的问题意识,这既是问题所处时代的需要,也是哲学自身发展的需要。
哲学的问题意识首先在于从哲学的角度重视问题的提出。关注于提出新的问题,着眼于开拓出新的视野,这是以哲学的方式对待问题的基本涵义。从哲学的角度提问题,就是让某种被问的东西进入悬而未决的状态,令流行的意见、习惯的思考方式和固有的价值规范被带入到严格的批判审查之中。
其次,哲学的问题意识还在于从哲学的角度关注于问题的研究过程。应该把注意力多放在所提问题的研究中,“而少放在所作回答上”,这就意味着求解过程中的思考比得到的结论更值得重视。哲学地对待问题的研究注重于对问题的前提、根源和根据,以及对可能性的追问。通过不断的追问,使所要询问的问题进入特定的背景或新的视野,令其意义得以显现。
再次,从哲学的角度关注问题的研究,还在于对问题的研究不能就事论事,而是从其中揭示出体现时代精神的重大意蕴,并由此关注于集中体现时代精神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此,马克思说“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
哲学的问题意识注重于对问题的研究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不在乎问题的解决。人类总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否则就不能生存和发展。研究问题的解决,从而不断地使主客体之间由对立走向统一,这正是实证科学孜孜以求的。但哲学的问题意识能使人们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开拓思路、破除独断、照彰时代精神的意蕴。这是倡导哲学的问题意识的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