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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零关税水果当天可通关

2005-08-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日电(记者张翼)从今天起,大陆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鲜水果实施零关税。海关总署已制定六大便利措施,保障台湾零关税水果顺畅通关。如果采用空运方式,台湾地区水果最快可在当天就到达祖国大陆办理通关手续。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只有直接从台湾本岛

、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或者经香港、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的台湾水果才能享受零关税。

据介绍,2004年大陆自全球进口水果总额6.18亿美元,其中,自台湾地区进口水果价值237万美元,占同期大陆进口水果总额的0.4%。今年1-6月,自台湾地区进口水果133.9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1%。这批执行零关税的台湾水果原来的进口税率从10%到25%不等,实行零关税后,台湾水果的价格竞争优势十分明显,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量还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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