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建进日前从福建省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秋季起,福建将在全省实施“两免一补”助学制度。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可免费领取教科书,地方政府应免除其杂费,并逐步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福建省享受“两免一补”的对象包括,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学生(
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助学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免费发放教科书。“两免一补”对象免除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设区市及县(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按照规定,凡享受省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当地设区市及县(市、区)政府必须同时免除杂费,免除杂费要严格遵守“一费制”标准。各地要结合财力,逐步对“两免一补”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并在2007年年底以前落实。
福建省要求各地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确定免费教科书版本,同一学校、同一年级教科书种类、版本要一致,鼓励循环使用教科书。同时,免费教科书要与其他学生教科书同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