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日前发生的安徽省泗县疫苗事件被卫生部认定为“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疫苗不良反应事件,卫生部要求各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同时强调,接种疫苗是预防
传染病的最经济、有效和安全的手段。在进行预防接种时,要积极宣传预防接种对于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以及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作用,增强群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
在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疫苗的种类、接种方式和管理渠道等都在发生着变化,那么如何正确认识疫苗,如何利用疫苗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孩子?我们请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北京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唐耀武教授,来为读者答疑解惑。
疫苗是健康的保障
人类在和传染病的长期斗争中发现了人体免疫的机理并制作出疫苗,用接种疫苗的方法使人体对传染病产生特异免疫力。从预防医学的观点来看,疫苗接种是防止人类受到传染或感染疾病的最好方式。正因为有了牛痘和小儿麻痹疫苗,通过有计划接种和严密监测才消灭了天花以及在局部地区消灭了脊髓灰质炎。
众所周知,传染病具有传播性强,容易流行的特点,极易对社会造成重大的危害,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对于每天都和同学、玩伴进行大量集体活动的儿童而言,一个孩子感染疾病,其他孩子就会由于抵抗力弱而受到传染;严重的还会引起一系列并发症,甚至威胁孩子的生命;对成年人而言,工作压力的加大极易造成亚健康状态,为细菌、病毒敞开方便之门;特别是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更是高危人群,很容易因传染病的侵袭对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疫苗接种是健康投资
传染病一旦流行,国家就不得不花费巨资进行治疗,因而拖累经济的发展。因此,进行疫苗接种,用较小的投入预防传染病比花费巨资来治疗更为明智。为了控制主要传染病,我国政府明确规定,要求免费为儿童接种列入计划免疫的疫苗。但是,由于国情所限,国家还不可能担负所有需要接种的疫苗的费用。不过,随着经济发展,国家会投入更多资金,逐步扩大计划免疫的疫苗范围。这也说明了疫苗接种对保护健康的重要性。
作为经济能力许可的公民,我们应当用好疫苗这个武器,在积极参与国家计划免疫的同时,为预防疾病和保护健康,进行个人疫苗接种的“健康投资”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
由于疫苗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制品,其使用对象为正常健康人群,所以对于疫苗的生产、运输和使用,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使用者通过正规途径,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接种疫苗,正确掌握禁忌症,疫苗的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群体接种要讲科学
群体接种疫苗是一种免疫策略,它对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群体接种既可以对一些潜在的传染病起到预防作用,也可以对已经出现的局部范围的传染病进行及时的控制。
在这方面,国家也有严格的规定,今年6月正式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地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部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物资调用等工作。
这些规定实际上是要求在进行预防接种时更加科学和规范,即对某种疾病是否需要进行群体的接种,应该给哪些群体进行接种,哪些群体不需要接种,哪些人不能接种,需要论证清楚;同时也是要求加强组织管理,使预防接种更为安全,把预防接种这件好事做好。
政府鼓励接种疫苗
即使最近几年出现过几次因接种疫苗而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政府仍在大力提倡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卫生部反复强调,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最经济、有效和安全的手段,必须继续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尤其是加强接种流感疫苗的教育。
上班族大多是正值青壮年的人们,他们肩负着照顾老一辈、教育下一代的重任,由于长期面对繁重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难免会抵抗力下降。有的单位领导从预防传染病和关心员工健康的角度出发,在员工自愿接种疫苗的前提下,由公司承担费用进行流感、乙肝疫苗的预防接种,这种关心和保障员工健康的做法是值得鼓励的。值得一提的是,每年的秋冬季节都会有许多人患上流感,因此一年一度的流感疫苗接种不容忽视。
在进行预防接种之前,需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如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强调自愿原则并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明确应接种的对象和不应接种的对象,选用合格的、质量有保证的疫苗、接种器材等。在进行接种时要做好组织安排,由熟悉接种要求和技术的工作人员在合格的环境下进行接种,以保证疫苗接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