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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联手为月饼“护市”

2005-08-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4日电(记者董山峰)商务部新闻办近日透露,商务部7月28日已组织四家行业协会向月饼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企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月饼市场健康发展的联合倡议书》。这是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规范月饼市场以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著名月饼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之后的
又一强劲动作――专家指出,多部门联手打出的这套“组合拳”直指近年来出现的“天价”月饼以及搭售贵重物品和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现象。

由商务部组织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发出的《倡议书》提出:1、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高质量的月饼;2、有关生产和销售企业、包装设计单位应高度重视节约资源,选择可重复利用的包装材料,对月饼进行适度合理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3、自觉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生产、流通、销售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凡是委托加工月饼的单位,应选择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和良好加工能力的企业,并在月饼包装的标签上标注加工企业的可追溯性的信息;4、月饼应精工细作、价格适宜,应有不同档次的月饼产品供消费者选择,提倡包装新颖实用、风格多样。

此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已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要求经营者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要求月饼经营者保证月饼质量;要求经营者应合理包装;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不得标示为月饼。而近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著名月饼企业签订的《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则向社会承诺:适度包装,明码标价;不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绝不生产经营不安全的食品;加强包装物、食品标签和运输的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据商务部有关专家介绍,近年来在市场上出现的“天价”月饼、搭售贵重物品和过度包装等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批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议案也明确指向这一问题。今年有各部门联手合力为月饼“护市”,力争广大群众能放心选购物美价廉、包装美观实用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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