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成都市黄金地段的一栋拖延时间长、损失巨大的“著名烂尾楼”――天一大厦,随着一个腐败分子的覆没,终于迎来了复工的曙光。而与这栋烂尾楼相关的鲜为人知的内幕,也再度引起社会的关注。
一纸无效协议埋下祸根
与多数因开发商资金不到位造成的烂尾楼不同,天
1993年12月,成都天一集团为解决其下属的天一学院教育用房问题,工商银行成都广场支行为解决其营业用房,双方协议联合修建天一大厦并签订了合同书。
合同约定:广场支行视工程进展分6次向天一大厦工程共投入建设用资金8800万元,享有大厦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所有权;天一集团负责其余全部资金的投入,并负责大厦工程建设的所有工作,享有大厦其余全部房产的所有权。合同还约定:广场支行如不能按合同按时支付建设资金,每拖延10天,按当次应支付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费,同时工期顺延;天一集团如不能按期开工和竣工,每推迟10天,按广场支行所投入资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1994年7月,天一大厦开工建设。当广场支行支付了第一笔资金1760万元以后,因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能获得工商总行批准,而无法按合同再投入后续资金。
为解决这一难题,广场支行商请天一集团先向其上级银行――工行成都分行借贷6660万元本应由广场支行继续支付的建设资金,待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批准以后,再将投资款交由天一集团归还成都分行。
至1998年底,广场支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仍然没能获得总行批准。为此,工行成都分行提出:以天一集团的名义,将原本属于广场支行的天一大厦11200平方米房产,抵偿天一集团向成都分行借贷的6660万元本金及其2194.72万元利息。
天一集团律师提出,“以自己下属支行的财产抵偿自己的债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成都分行则表示“这只是为了平衡银行内部财务账目,并不需要产权手续”。于是双方签订了《财产抵偿协议书》。
正是这一无效协议,给企图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恶意诉讼天一集团,造成天一大厦长达7年的烂尾埋下了祸根。
恶意诉讼使工程无法继续
2000年初,时任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的张桂林没能圆了当行长的梦,当上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成办)的首任总经理。几乎是同时,天一大厦的12000平方米房产被作为广场支行的“不良资产”剥离到了华融成办。很快,华融成办以成都天一集团无法履行《财产抵偿协议书》这份无效协议为由,向四川省高院提起借款纠纷诉讼,正要装修的天一大厦旋即被查封,开始成为烂尾楼。
工行四川省分行担心华融成办的无理诉讼引来成都天一集团对他们的违约追诉和巨额违约金索赔,先后8次致函华融成办,说明广场支行与天一集团联建天一大厦的历史缘由,要求撤诉,并报告工行总行,当时的总行行长、副行长也明令华融成办撤诉。然而,张桂林就是不撤,因为他从天一大厦独特的地理位置看到了蕴藏的财富,他要借这笔“不良资产”谋取个人私利。
张桂林用巨额公款行贿,结成恶意诉讼同盟,不择手段地图谋鲸吞天一大厦中的巨额国有资产。如张桂林等人所愿,2002年4月,四川省高院以(2001)川民终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一集团败诉。然而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四川省高院的判决、驳回了华融成办的诉讼请求,使张桂林的图谋没能得逞。但张桂林不甘心,又多次兴起恶意诉讼,通过法院继续查封天一大厦,使天一大厦处于烂尾状态。
腐败分子被捕但造成巨大损失
2005年2月6日,张桂林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带走,3月7日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到这时,天一大厦终于见到了新生的曙光。而这时,曾经实力雄厚的成都天一集团经济损失高达5.78亿元!其下属的西南地区惟一一所民办高校――四川天一学院因经费难以为继,也几近被搞垮。
同时,张桂林为鲸吞巨额国有资产而一再兴起的恶意诉讼,给华融成办也造成了巨大损失,仅诉讼费就花了600多万元,还使工行四川省分行面临2亿多元的违约赔偿。
据了解,在成都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天一大厦一年后将建成为中国西部最具品牌实力的甲级写字楼,这栋“著名烂尾楼”将变成一道亮丽风景线。然而,它的烂尾过程实在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