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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新闻事实准确 杜绝虚假不实报道

2005-08-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近日向社会公开承诺: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坚持深入细致的采访作风,认真核实消息来源,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杜绝虚假不实报道。在此基础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将制止虚假新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中央电台把制止虚假新

闻报道作为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重点内容,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巩固国家电台在听众中的良好形象,不给虚假新闻提供传播渠道。经台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中央电台制定并颁布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贯彻落实〈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要始终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认真核实消息来源,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实行实名制,即本台采编人员在采访报道中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或在台里备案的专用笔名;严格执行稿件审签制,即在本台播出的各类稿件,必须经过节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方可播出,重大题材的稿件必须经主管台领导审定后方可播出;完善稿件纠错制,即对失实稿件、虚假报道等,要追究当事记者、编辑和审稿人的责任,并予以更正和道歉;新闻报道在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认真核对事实,准确把握分寸。

为了将制度规章落到实处,中央电台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并结合虚假新闻实例,分批次组织全台所有编播人员进行学习和座谈。各业务部门还结合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制止虚假新闻相关管理规定,如:第一套节目《中国之声》提出了“五坚持”“五反对”,要求记者编辑坚持守土有责,维护新闻事业的崇高声誉,反对一切亵渎新闻事业的行为;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反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坚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对见利忘义、有偿新闻;坚持团结协作,友爱互助,同行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反对狭隘偏见、恶性竞争;坚持严守法纪,严格纪律,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要求,反对滥用职权、违规违纪。《中国广播网》提出“建立权威信息源制度”,要求所转发新闻来源至少有两个互为佐证,重大新闻以本台、新华网、人民网为准;所有来稿实行三审制,值班编辑、责任编辑和值班主任三道关,记者站来稿实行站长负责制,由记者站站长负责审签方可发布,尤其是中国广播网重要专栏“网上曝光台”的稿件,一律三审并与当事人核实方可发布。

7月上旬以来,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在全国广电系统部署开展的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再次将制止虚假新闻列入主要评议内容,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维护国家电台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促进中央电台制止虚假新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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