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控制外来人口了。这个“移民城市”对外来人口叫停,不由地使人想起先挤上公共汽车的人让后来的人“等下一辆”时的情景。然而,仔细想想,也不尽然,因为没先“移”进深圳的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像没挤上公共汽车的人那样只要多花点时间就能等来下一辆车。不是么,早在今年初,就有北京市的政协委员建议北京市设
我国现有城市中,很少有人口不过载的城市。说到过载,我们的目光似乎自然就会盯在外来人口身上,就像先上车的人回头去看那些还没上车的人一样。当然,这里的“盯”和“看”,远不是随意的、平和的、平等的“盯”和“看”,而是居高临下、充满鄙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盯”和“看”。这种眼神的存在,其实并不以城市过载的诸多理由为依据,不过却可以为城市过载增添许多不是理由的理由。
据深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宣布控制外来人口的会议上透露,深圳市现有的暂住人口已达1035万,而户籍人口仅171万。这样,每天活动在深圳的实际人口超过1200万。目前,深圳的流动人口占人口总量的80%以上,在国内各大城市中,深圳市暂住人口规模最大、密度最高、流动最频繁。这些问题引发了劳资纠纷、子女上学、就医、就业、社保等一系列社会矛盾,尤为突出的便是治安压力较为沉重……这,就是深圳市控制外来人口规模的最主要原因。深圳市的人口容量究竟为多少,若在计划体制下,这绝对是一个可以计算的问题。在此,且不说深圳市的“暂住人口规模最大、密度最高、流动最频繁”也罢,因为在我看来,如果深圳市的“暂住人口规模最小、密度最低、流动最不频繁”,那么,我们该何以诠释这个中国“发展最快的城市”的“活力”与“动力”之源呢?至于深圳市现在尚可以承受的1200万人口中,户籍人口只有171万,以致流动人口占到人口总量的80%,这就更不能成为因此而限制外来人口规模的凭据。因为如果一个已经能够承受120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却只允许171万人拥有户籍,那么,降低流动人口比例,不就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么――让那些生活在、并且愿意留在这个城市的人拥有户籍。
说城市流动人口带来的问题“引发了劳资纠纷、子女上学、就医、就业、社保等一系列社会矛盾”,实际上是倒置了因果关系。城市流动人口有没有取得因工报酬的权利,有没有就业的权利,有没有就医的权利,有没有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其子女有没有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如果我们在保障权利所需要的公共物品的供给中,根本就没有把流动人口的权利计算在内,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说公共物品供求紧张的状况是由城市流动人口所“引发”的呢?至于城市治安问题,也同样是一个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问题在于,是用需求来决定供给,还是以供给来限制需求。我们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城市的人口容量,是以治安案件发生的数量或负责治安人口的数量来确定的。
同样生活在一个城市,同样工作,同样纳税,有的人被归入“流动”或“过载”人口的行列中,有的人被归入“固定居民”的范围内,这是由现存的户籍制度所决定的。这个制度正随着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缩小而逐步松动。只要我们的市场经济制度存在下去,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本性自由的劳动要素,会冲破一切阻碍它的藩篱;而作为劳动要素中最活跃分子的劳动力,人的流动也一定是自由的。在市场体制下,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问:城市户口、流动人口,种种这样那样的身份,“宁有种乎”?
由此,那些在计划体制下确定的所谓城市规模的“硬约束”,那些由“剪刀差”所确立的户籍制度的神圣性,都已不能成为任何城市如此理直气壮地对外来人口进行“控制”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