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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绿色指令引人深思

2005-08-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从8月13日开始,被称为“全球最严厉的环保法令”的欧盟《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开始实施,与之齐名的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将于2006年7月1日起生效。欧盟“双绿指令”涉及的产品数量之多、种类之广、金额之巨都在业界和舆论引发了极大的反响。

根据《报废电子电气设

备指令》的规定,2005年8月13日后,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设备的生产商、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此前投放市场所产生的电气电子废弃物的管理费用,由市场上所有的生产者按其产品所占市场份额的比例承担。《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据初步估算,欧盟的“双绿指令”涉及产品近20万种,涉及金额数百亿美元。

欧盟强力推出新环保法规并非心血来潮。在理念上,“双绿指令”与源自上世纪80年代的“绿色设计”一脉相承,它反映了自工业革命以来人们对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严重破坏的反思与检讨,体现了对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认知和重视。在实践中,欧洲电子垃圾的排放量已接近其所能承受的极限。据统计,目前欧盟25国每年人均制造的电子垃圾达17至20公斤,而90%的电子垃圾未经任何预处理就被用焚烧、掩埋等方法销毁,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技术层面,欧盟的电子电气产业以高新技术著称,拥有对相关绿色产品的设计技术。在以中国为代表的机电大国以价格优势抢占国际市场的情况下,欧盟推出“双绿指令”一方面可以遏制第三世界国家机电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可迫使相关产业采用欧盟的新技术标准,使欧洲的大型机电企业掌握先机。

然而,欧盟推出“双绿指令”也并非没有风险。首先,新环保法规所倡导的“环境效率”能否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令人质疑。所谓提高“环境效率”,即试图将产品在其寿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冲击和对能源的消耗降至最低,但在利益至上的商品社会,高消费型社会不断膨胀的物质需求将使通过提高“环境效率”的努力付之东流,使欧盟的“双绿指令”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贸易壁垒”。其次,由于“双绿指令”的标准严格,一些欧盟成员国为给国内企业更充足的准备时间,采取拖延战术,截至目前仍未将两项指令转化为国家法令,致使欧盟的新环保法规成为了各国立法的“大杂烩”,增加了有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复杂性,严重影响了“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形象。第三,欧盟企业长期以来徘徊在提高产品竞争力和执行苛刻的环保标准的两难境地,新环保法规的实施必将加重欧洲中小企业的负担,在短期内进一步削弱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欧盟电子电气产品新环保法规在酝酿和出台过程中,人们对其评价毁誉参半,并展开了激烈争论。“双绿指令”产生的广泛影响不仅因为它决定着欧盟境内外相关企业的利益和存亡,而且还关系到决策者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艰难抉择,更引发着人们对资本主义商品社会消费需求无限膨胀的反思。(本报布鲁塞尔8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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