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此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每月减除费用800元。金人庆说,这一规定实施十多年来,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了较大提高。1993年,在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以上的约为1%,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
在职工工资收入提高的同时,职工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60%,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金人庆表示,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呼声很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提出很多建议。
金人庆说,去年中国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为每月1143元。为了使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适应客观实际情况,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以解决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草案同时规定,个人所得超过一定数额标准的高收入者,应当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将依税收征管法受到惩处。
金人庆说,草案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都必须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就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人,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