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幅员辽阔、美丽富饶,西藏勤劳、智慧、勇敢的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为创造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为缔造我们统一的多民
沧海桑田,西藏巨变。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是西藏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的结果,是西藏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的结果,是西藏各族干部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是全国人民鼎力支持的结果。四十年来西藏的历史性巨变雄辩地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只有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中,只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西藏才有繁荣进步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西藏正处于从加快发展走向跨越式发展,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实现西藏的繁荣进步,保持西藏的安定团结,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责任。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长治久安,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必然结果,是西藏各族人民充分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证。西藏自治区四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完全适合中国国情和西藏地方的实际情况,它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方针政策的正确和强大生命力。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西藏各族人民利益、巩固民族大团结、维护西藏稳定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和西藏艰苦奋斗相结合,在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资源节约的跨越式发展道路。要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努力扩大开放。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为在本世纪中叶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是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旗帜,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切实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努力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上来。要旗帜鲜明地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努力发展西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
回顾过去,我们无比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同心同德,昂首阔步,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