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义介绍说,中国现有人民调解组织9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800多万人,遍布城乡,每年调解民间纠纷600多万件,是一支绝对不可忽视的非诉讼解决民间纠纷的力量。
中国仲裁法学会秘书长高菲博士介绍了国内仲裁和调解的发展。高菲指出,我国仲裁法摒弃了过去的行政仲裁,规定了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与任何行政机构都无隶属关系、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仲裁法律制度并重组国内仲裁机构;创新仲裁理念、强调变当事人之间争议为磋商、推行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长期战略目标以及短期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中国仲裁与调解发展。他说,中国仲裁在仲裁法颁布之后的短短十年之间,受理12.7万件仲裁案件,总标的额2315亿元人民币,全国共成立185家仲裁机构,为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