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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民歌与民族文化生态保护

2005-09-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晓农 我有话说
近年来,从自然科学领域借鉴而来的“原生态”一词,成了音乐领域描述“原汁原味”民歌的时髦词汇。不论是学者们试图借这一受众十分生疏的名词唤起人们对生存状况日益堪忧的民歌的关注,还是文化企业看准了大众强烈的文化审美心理回归的商机不遗余力的炒作,一场场原生态民歌演唱会,散发着田野的气息和草根的馨香,使久
居水泥森林的城市人近距离感受到了民间音乐的魅力。一个个民歌节,通过媒体造势、名家加盟、明星捧场,让原生态民歌身价倍增。

原生态民歌现象,反映出当前中国社会某些大众心态和文化倾向,引起了全社会对民族口头文化遗产更多的关注。为了展现原生态民歌的多样性,从中国南北民歌擂台赛,到轰动海内外的少数民族原生态歌舞《云南映象》,再到一场场不断引发热烈讨论的原生态民歌演唱会,无不成了国内文化艺术界关注的焦点。为了弘扬民族文化,普及民歌艺术和民族音乐知识,央视举办“CCTV西部民歌电视大赛”,开播《民歌中国》专栏,地方媒体积极跟进,以少有的热情力推原生态民歌。一首首来自穷乡僻壤、山野沟壑的原汁原味的民歌,不染铅华,不事雕琢,让人们体会到了原生态民歌独有的魅力。

(一)

当人们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重新认识到原生态民歌的艺术魅力时,无不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自己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日益麻木而愕然。在日益现代化的大都市中,在商品社会时尚文化的冲击下,我们距离原生态民歌越来越远了。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很难有机会领略纯正民间歌谣的韵味,更无法真正体验独具审美特征的原生态民歌充满质朴个性的文化传统及其丰富内涵,因而势必形成群体价值取向的偏差。“原生态”本意是指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的一种生存发展状态,原生态是一切在自然状况下生存下来的东西。原生态民歌是人类发展历程中一种民间原始文化的记载,是民族“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厚饱满的文化内涵,它和历史文物一样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存,原生态民歌失传最快,保存更困难,应该优先得到保护。但现实却恰恰相反,在对文物遗存的保护中,原生态民歌总是被遗忘的对象。

随着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改变、汉语普通话的推行、流行文化的冲击,原生态民歌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受到破坏,一些传统民歌失去了演唱环境。一些民歌的功能丧失了,附着在这一功能上的文化也随之萎缩。今天,民歌受到外来文化冲击是历史的必然,但民歌的消亡对中华民族来说,却是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随着老歌手相继去世,不少优美动听的民歌也随之而去。一个民间艺人的消失,往往就是一个民歌博物馆的消失。由于缺乏明确的教育思想引导,中小学音乐教育没有坚持教唱原生态民歌,造成很多孩子不会唱本民族的民歌。而以传承和传播音乐文化为己任的专业教学领域,在经历了“文革”时期对民间音乐的全盘否定,以及港台歌曲对原生态民歌的强烈冲击后,原生态民间音乐教学渐渐被边缘化了,民歌、戏曲、曲艺课程越开越少,甚至被无端砍掉。专业院校少有可供学习和参考的音像资料,去民间采风没有经费支持,充斥音像店的民族声乐作品,大多是西洋或流行唱法演唱的创作歌曲和五花八门的民歌新唱。很多学民族唱法的歌手追求媒体一夜出名,只是模仿已成名的大牌歌手,从不去认真学习民间传统风格和技术,因而民族声乐学生民族艺术营养严重不足。

(二)

在没有任何媒体宣传造势的情况下,一张将西部民歌木卡姆的旋律融入简单上口的流行元素创作而成的唱片的畅销,使一些唱片公司发现了对民歌进行风格化再包装的商机,纷纷将触角深入传统原生态民歌,挖掘民族音乐的时代审美内涵,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原生态民歌跟随时代的步伐向前发展。商业利益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强大推力,使流行音乐领域出现了传统音乐题材和风格复归的强劲趋势,一些专业音乐工作者开始以民间传统音乐为素材,大量写作“民族、古典、流行音乐语言三位一体”的“民歌翻唱”或民乐改编式的作品。这种所谓的“新民乐”,不同于传统原生态民歌单一的地域色彩,而是从民族民间的歌谣中汲取灵感,并大量借鉴了欧美爵士、蓝调、说唱乐等特点。在经历了20世纪城市文化中民族音乐的低迷之后,“新民乐”演唱会出现了少见的火爆场面。“新民乐”的兴起,作为“乐失而求诸野”的特殊音乐文化现象,表明了国人力图摆脱文化价值“中心”论的偏颇,追求传统文化价值复归的趋势。“新民乐”对原生态民族音乐元素的吸收与改造,不失为对民族音乐进行创新的一种有益尝试。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专业音乐人采用大量民歌素材,创作了许多具有较广泛影响的优秀的民族风格音乐作品,于是人们误以为专业化创作才是民歌发展的成功之路,只有糅进现代音乐元素才是民歌走向世界的唯一出路。更有甚者,近年一些民歌节的组织者在“创新”的旗号下,仅仅从票房价值和经济效益出发,将民歌的外延无限扩大,随意捕捉几个题目,请几个洋人和大腕,演唱一些似是而非的歌曲,把一个名为“民歌节”的艺术活动,彻底变成了商业化炒作。

诚然,传统应当是变化发展的活的生命体。作为我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形式,民歌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积极有益的探索尝试理当得到鼓励。然而,创新必须对原生态民歌有深刻的了解,对民族音乐艺术的发展有真切的关怀。民歌创新与发展,绝对不能以丢掉民族艺术的个性特色、颠覆传统艺术、迷失文化精神为代价。从乡村民歌向城市民歌的转变,历来是民歌流布的必然趋势。然而都市民歌的继续发展,必须不断从原生态民歌中汲取丰富的营养,这是城市民歌避免走向衰落的唯一出路。专业音乐工作者民族风格歌曲的创作,对于中国民歌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无疑仍将是维系原生态民歌与现代社会生活的一条重要的纽带,是中国民歌创新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而那些以出格为己任,视怪异为创新的“民歌”创作,决非中国民歌发展的方向。

(三)

我国各地的原生态民歌有着悠久的传统,众多的民族、丰富的民族语言和独特的民俗风貌,孕育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民歌艺术。在20世纪80年代对中国传统艺术进行收集的“十大集成”里,中国民歌的搜集量多达40万首。这样丰富的传统音乐资源优势,在世界各国中也比较少见。原生态民歌文化保留了民族生存过程最精炼的信息,是本土文明延续生长最基本的精神要素。原生态民歌是民族音乐艺术的根,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传承和发展中国民歌,不断探索新的历史时期民歌的适应性转型。然而,那些依附于农业社会典型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民歌,一旦随着经济转型而“发展”,就不再是它自己了。因而,必须采用博物馆式的保护,必须维护民歌原有的生存环境,让民歌在属于自己的生态空间生存发展。

政府应借鉴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形成有利于保护原生态民歌和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机制。通过政府成立专门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或建立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合一的保护区,以设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基金,或提取商业化流行音乐演出税收等办法,投入资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独特性,保护原生态民歌的生存环境。同时,可以尝试将自然旅游区的开发与文化旅游区的开发相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以文化事业经费及地方旅游业收入,保护和扶持区域地方原生态文化艺术。媒体及民歌艺术节对原生态民歌保护应该有正确的导向。在通过举办民歌大赛等活动,并不断发现新的推介形式,为原生态民歌提供良好的生存与展示平台的同时,对于优秀的原生态民歌歌手,政府应视为国宝高薪聘养,让其安心传承原生态民歌,使民歌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学校音乐教育在采用指令性规范教材统一教学水准的同时,应该规定一定量的自主性教学课时,由学校和教师立足于本地区本民族原生态民歌,专门进行地域特色民歌教学,使少年儿童不仅熟悉本民族民歌,而且会唱原生态民族歌曲,从而受到民族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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