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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部门测评替代主观印象 文明城市评选创新评价模式

2005-09-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我有话说

我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央文明委决定今年评选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与以往类似评选表彰活动更多凭主观印象和感觉判断的做法不同的是,中央文明委通过颁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委托统计部门进行测评,确保评选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真实可

信。

测评成为文明城市评选流程的重头戏

今年3月,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正式启动了评选表彰工作。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城市自愿申报,各地测评推荐。全国共有116个城市(区)依照测评体系进行自测后,向所在省区市文明委提出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区)评选的申请。各省区市文明委委托当地统计部门对申报城市(区)进行了严格测评,最后经省区市党委常委会议或省文明委全体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第二阶段是中央文明办征求意见,委托国家统计局进行测评。7月中旬中央文明办按规定程序,征求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各地推荐候选城市的意见,对参评城市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7月底各单位均已反馈意见。中央文明办根据各单位和部门意见确定参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名单,委托国家统计局进行测评。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完善的测评方案、严格的工作程序和严明的纪律要求。从各地抽调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测评人员160余人,分成若干考评组,进行集中培训,分赴各地开展测评,整个测评工作8月底结束。

第三阶段是媒体公示,中央文明委审批表彰。中央文明办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评结果,提出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在中央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基础上,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国文明城市(区)建议名单,报请中央文明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于适当时机进行表彰。

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主要依据

评选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这次评选表彰工作有一个科学的测评体系和一套严谨规范的考核办法,具备三大突出特点。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测评体系的编制工作历时2年零8个月,征求了中央30多个部委的意见。测评体系在对城市硬件建设提出要求的同时,更加注重软件建设的要求,注重促进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测评项目设置上,分别对政务、法制、市场、人文、生活和生态等方面的环境建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测评内容方面,软件比重较高。在测评分值安排上,赋予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良好社会风尚较高的分值。

充分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体标准。测评体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主要评判依据。在测评项目的设置上,尽可能选择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如公共设施方面,不仅考察主干道是否完好,而且要考察背街小巷的状况;在文体设施方面,不仅要考察城市的标志性设施,还要对社区文体活动场所、社区卫生服务场所等进行考察。在考察方法的设置上,除审核有关材料外,还设计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对党风政风状况、行业风行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参加文体活动和交通出行的便捷程度等方面内容,通过向群众随机抽样问卷调查进行考核。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研制过程中,特别注重增强测评体系的科学性,对测评指标如何筛选、大量的“软指标”如何量化、分值如何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测评指标体系,同时研制了一套测评软件。这就保证了测评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了主观随意性。

严肃纪律确保测评客观公正

把测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是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改进与创新。统计部门在统一标准、规范方法、采集样本等方面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不管是暗访考察、入户调查,还是发放问卷,都做到标准、时段、方式、对象的统一性,方法合理,立场公允。

中央文明办近日向各省区市下发通知,就保证测评工作客观公正、严谨有序提出6项要求,主要内容有:各申报城市(区)要实事求是地向测评组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违者严肃处理;严禁搞任何形式主义的“迎检”“冲刺”等突击活动和扰民行为;中央文明办和国家统计局对测评人员制定了“五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不准泄露有关测评工作的情况和信息,不准参加各省区市和申报城市安排任何形式的招待、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注重常态,求真务实。统计部门在实施测评时,不打招呼,不要接待,不要陪同,重点考察一个城市(区)的工作常态和真实水平,考察基础管理和创建实效,检验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做到定量数据以统计报表、统计公报和省级部门法定统计数字为准,定性材料以原始材料和实地考核取得的证据为准,有利于防止弄虚作假和“突击迎检”“大嗡大轰”等形式主义。

群众评判,社会监督。在具体测评时,无论是实地考察的项目设置,还是问卷调查的题目,都尽可能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听取市民意见,了解群众评价,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创建、评价创建成果的主体作用。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将评选表彰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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