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传莉在《法学》二○○五年第八期撰文指出,近年来,关于法官素质的讨论很多,但多是法学学者进行的,而忽视了一个重要群体的视角???律师的视角。作者认为,律师往往要比学者更多从经验上感觉并判断法官的优劣。律师对法官的判断标准是非常职业化的。律师对法官还有一系列更为细致具体的有关
能力的评判标准,涵盖了在整个司法过程中法官所体现出的能力、经验和品质。从律师角度衡量法官优劣,对于理解和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律师的职业视角及其隐含的要求尽管有时过于技术化,过于琐碎,因此可能会更有利于那些雇得起好律师的客户,但是从制度的收益来看,这种严格的律师视角很可能会逐渐迫使法官更注意严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