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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定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2005-09-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杨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中国已经拟定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强调了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核电、可再生能源和大力发展水电。

张国宝在介绍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时指出,规划可以概括为48个字

,即:“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立足国内,开拓海外;统筹城乡,合理布局;依靠科技,创新体制;保护环境,保障安全”。他还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法律保证。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目前的7%提高到2020年的15%,可替代化石能源4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0亿吨、二氧化硫700多万吨。

张国宝指出,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也是世界上第二大能源生产国。2004年,中国一次能源自给率达到94%,只有6%的能源供应依赖进口。与此同时,中国还出口了八千万吨煤炭,中国出口的焦炭在世界焦炭交易量中占56%。中国经济和能源领域的发展为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因此,国际上不应把原油价格上涨或者能源的短缺归罪于中国能源需求的增长。

张国宝说,能源问题实际上是全球性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以后,任何一个国家要把自己封闭起来已经不可能了,包括中国。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要立足于国内,也要扩大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将按照“平等互利、实现双赢、企业运作、政府协调、广泛合作、多元发展、以诚相待、加强沟通”的原则,与世界各国、各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深化能源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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