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离开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既要靠法制,也要靠道德。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公民道德建设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进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主流。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新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期望革除各种社会陋习和丑恶现象,迫切期望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迫切期望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公民道德建设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加强改进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知行统一这个关键环节,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办法。要抓基本,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普及道德知识,强化道德意识。要抓基础,制定和完善各种行业规范、乡规民约、市民守则、学生行为规范等,把公民道德建设内容和要求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要抓基层,深入开展和谐城市、和谐村镇、和谐社区、和谐单位等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大力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为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条件。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实际工作服务。
公民道德建设与国家、与社会、与公民个人密切相关,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