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起步较晚,一些医疗器械购进渠道不规范,有的医疗机构违法使用自治医疗器械;有的医疗机构用于存放医疗器械的仓库达不到要求,很难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很多医疗机构未建立手术跟单,对手术中使用医疗器械(特别是植入人体的器械)情况毫无记录。
民盟四川省委建议:
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购进、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管理,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医疗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使用记录,特别是一些植入人体的器械,必须详细记录器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等;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医药、器械仓库达标作出具体要求,坚决打击违法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