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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雇凶杀人案暴露的危机

2005-09-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一些社会成员遇到矛盾纠纷不是进法院寻求法律解决,而是采取一些非法手段自行了断,其中最恶劣的就是雇凶杀人。蔡永飞在燕赵都市报发表评论指出,雇凶杀人的行为充分证明,在我们社会强势群体中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只服膺权力和金钱的权威,而没有信仰,没有敬畏之心,没有自律和自警意识,他们的自大、狂

悖已经无以复加。由于这一部分人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他们的价值观、精神状态和行为对于法律本身,对于社会秩序、社会公正更具有破坏性和颠覆性,他们已经成为我们社会最危险的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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