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邵文杰)来自农业部的消息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7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出台多项措施,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意见》要求,要确保现有基
《意见》强调,要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各级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和商品粮基地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定期通报基本农田变化情况;明确由地方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