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之浚 民盟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 |
王维平 致公党党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 |
张学栋 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
王明晓 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主任 |
编者按:近年来,煤矿出事、矿工遇难不断发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矿工的安危也牵挂着亿万人民的心。“矿难”频发的原因何在,如何预防“矿难”发生,就此话题,我们特邀民主党派等专家透视原因,给出良策。
矿业“绿色GDP”要制度化
冯之浚:近年来,我国煤矿资源恶性事故发生率不断上升,造成人员、财产的巨大损失。2004年共有6000余人在煤矿安全事故中失去生命;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2600多人,同比增加3.3%。
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产煤19亿吨,其中有近7亿吨违反客观条件、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生产。我国GDP占世界GDP4%的份额,而能耗和物耗却占全球30%。这种增长方式客观上使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产生了较大的供需矛盾。解决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我认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就应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好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的关口,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干部的考核中不仅要注重经济GDP的评价,也要评价他们的“绿色GDP”和“人文GDP”,对他们在保护环境、关爱生命方面的政绩给予同样重视,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在就业、生命财产安全、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作为,应列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监察监管工作,对监管不利的机构和人员,应给予严处;对无视工人生命、只图经济利益的矿主一定要严加惩罚;对采矿权取得的方式尤其要严格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合理利用自然资本,达到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共赢”的目的。要充分认识到人类不是自然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而是自然的一部分,维护和管理好自然是人类的神圣使命,要积极倡导人类福利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正。要将技术进步与制度、体制、管理、文化等因素通盘考虑,注重观念创新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从源头上防止违反规律、破坏环境等不安全因素的出现,这应成为我们安全生产、避免灾害的思想文化基础。
利益驱动、管理缺失是重要原因
王维平:一些地方非法小煤矿增多,且屡禁不止,私营矿主多采取贿赂稽查人员或国有重点煤矿的管理者等方式经营。没有合法手续,手续不全或借用他人资质,转包分包,开矿的审批权限也较为模糊,许多矿主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尽可能多产出、少投入,缺少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
有些煤田构造地质和水文地质十分复杂,可采煤层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条件恶劣,或根本不具备开采条件,而为了利益强行开采,或根本不具备开采能力。如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层越界开采等,诸多安全隐患被淹没在地方利益的保护之下。
近年来,社会更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随之诞生了创造单位GDP的能耗、水耗、原材料消耗、污耗(排污量),人均GDP等一系列考核指标和制度。民生,系指人民的生命、生活,包括安全、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随之产生了一系列新制度,如事故瞒报的问责制,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制,主管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追究制等。一遇事故,首先考虑不能死人!由于制度的这些变化,使矿难事故更透明,更受关注。瞒报、轻报、私了等行为难度加大,这是矿难数量增多的原因之一,发展观和制度进步、信息更透明将备受社会关注。
要有明确责任的联动机制
张学栋:那种认为矿工们只是为了生活所迫,为了钱而无视生命危险,在他们当中发展维权组织、成立矿工工会不会见效果的观点是很不全面的,永远也走不出“矿难―加强监管―监管松懈或失效―矿难”的恶性循环。
除了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等原因外,即便是采取煤矿停产整顿、官员限期撤资、严格责任追究等加强监管的举措,作用也要一定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治本之策在于积极培育来自矿工自身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矿工是基础,矿主是关键,发展矿主协作组织、矿工维权组织,引入劳资双方权益保护组织,对矿工权益保护状况进行全面监控。
我建议:一是要有明确责任的联动机制、保障权利的追究机制、承担义务的响应机制。组织中央、省、地、县级矿难预测分析、矿难应急管理、矿难灾后评价的网络体系,是社会转型期、体制创新阶段应着重研究解决的课题。
二是应健全煤矿预警机制,成立由矿工、矿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的预警队伍和监察队伍,这是避难救险的基础,通过整合资源,理顺机制,整体协同,各有侧重,科学布局,先行试点再逐步培育。
三是组织多层次、宽领域、多学科专家,研究建立一套长效的矿难事件应急反应体系。事实上,对矿难必须从根本上更新认识,升华观念,力求完善预警、做好预案、强化安全培训,最大限度控制矿难事故总量。发生矿难时必须信息对称,这样才能处置及时、果断有效。
四是从经济、社会、文化、法治角度进行综合治理创新模式研究,建构决策、执行、监管、评价四维一体的矿山绩效管理体系,才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矿业,避难防灾常抓常新的工作。
加强矿山医疗应急救援体系
王明晓:这些年来,矿难事故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如何从全社会的层面开展预防矿难的发生,矿难发生后如何提高矿难的救治水平?
我认为:对矿工要强化自救、互救的意识,加强对矿工自救、互救的技能培训,这是必须的。我国矿工在自救和互救方面是个薄弱环节,由于矿工文化素质不高,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也不强。如果井下遇难矿工有较好的自救、互救技能,矿难一旦发生,井下幸存的矿工就可以利用学到的自救、互救技能,将体能消耗降到最低,知道躲在哪儿最能延长生命,等待地面救援。再有,井下受伤时,如腰椎骨折,不可随意搬动,须先固定受伤部位。否则,会脊髓受损,造成永久性瘫痪,给后续治疗带来很大隐患。
应整合矿山医疗救护资源。我国矿山医疗从业人员近20万人,将是建立我国矿山医疗救护网络组织体系的最快、最节约,也是最佳选择。尽快建立起国家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省级分中心→矿务局总医院(企业分中心)三级医疗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医疗急救强调受伤后“黄金十分钟”,即受伤后十分钟内及时救治将会大大提高抢救成功率。三级网络重在基层,这是我们的管理重点。
建章立别、加强培训。矿山医疗急救体系建成以后,如何提高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管理上加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相应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这项工作亟需社会各界对矿山医疗救护体系的支持。矿山医疗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主要是整合现有的医疗资源,一旦运作起来,要有人员、资金、设备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如果没有这些,即使体系建立了,也难以持久。
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矿难救治水平较高。加强和他们的交流,吸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对我们来说是必须的。2004年,我们和美国劳工部就“矿山救护的管理”进行了广泛交流,切实提高了我们对矿难医疗救治工作的认识水平。对俄罗斯、印度等国和我国矿山救护水平相似国家的沟通交流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