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社会成员不仅出现多层次分化,价值取向多样,文化观念碰撞,而且各阶层间出现了利益差异,因而一些社会矛盾不断显现,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们要注意解决如下一些问题:一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部和西部地区发展较慢,尤其是广大西部地区发展缓慢。而地区间发展差距过大,将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二是一些地方在企业深化改革中下岗职工较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尚未得到很好解决。而如何妥善解决好扶贫济困、社会保障、扩大就业等基本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三是城乡差距扩大。虽然各地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不断推出新举措,但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四是由于分配制度、税收制度及地域差别等原因,贫富分化加大,人们的心理问题增多。五是有的地方官僚主义严重,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这些不和谐因素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消除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目前,我们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这是消除不和谐因素的支撑点。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加物质财富,增强综合国力,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效率与公平相协调的社会分配机制。要处理好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既使资源在市场调节作用下实现优化配置,又兼顾社会公平,使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效率优先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兼顾公平是促进共同富裕,二者要同时并举,不可顾此失彼。要加强国家对分配机制的宏观调控,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三要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为官要清廉,办事要公道,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利益。
四要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问题。要采取积极疏导、说服教育、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的方法,协调和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样,才能调整好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共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