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了解到,没有尝试过网络购物的用户62.4%的人是由于不信任网站怕受骗,47.4%的人
笔者调查发现,网络购物并非没有信用机制,要想成为一个网络商家,必须要填写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各种认证。买卖双方还要有个人信用评价机制,可以好评或差评,买家在购物前,可以先看卖家的评价,在购买后还可以再给评价。而且一旦发生信用危机,所在网络平台可以封店。
一位曾在网上卖过东西的网友告诉笔者,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这些信用制度存在许多漏洞。不仅注册认证信息可以作假,而且还可以通过“网托”获得好评。一些卖家先拿便宜物品如书籍、袜子、CD进行交易,在最初的阶段保持价优质优,在短时间内获得顾客的好评,使自己店铺的信誉度排名靠前,之后再转去做高价商品交易。不良卖家往往在此时将手机、手提电脑、照相机等高价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卖家找“网托”自卖自夸,哄抬商品也是常用的手段。
专家表示,“网托”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公平竞争。谋取暴利同样是网络购物中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一些投机者为攫取暴利,在网上欺骗广大消费者。但同传统购物不同的是,由于网络购物交易平台的虚拟性,监督和规范网络交易很难,特别是在发生纠纷时的调查取证。网络购物的进一步发展呼唤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体系的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完善的信用评级、权威的先行赔付、充足的保证基金、额外的购物保险等法律规范的建立,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选择网络购物,消费者应当了解其商业信誉、经营规模,最好选择所在地的网站,对比较生疏、冷僻的网站要有充分防范措施;对声称是境外、国外的网站更要提高警惕,有条件的可以查询该网站的经营性质,尽量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商品送到后,要认真检查是否符合其样品展示的特征,有无缺斤短两,有无残损;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及时投诉,如对方涉嫌诈骗,更要及时报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