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0月19日电(记者白冰向剑帼苏晓)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了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第五号报告书。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向立法会介绍了特区政府提出的具体方案。根据特区政府的方案,选举2007年行政长官人选的选举委员会将由现在的800人增加到1600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这个方案是一个加强市民大众参与、拓宽选民基础、增强民主成分的方案,是在民主进程上实实在在地踏出了一大步。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特区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方案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分别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