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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

2005-10-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会议首次审议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再次审议物权法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司法修订

案草案和证券法修订案草案等。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王以铭、胡光宝、乔晓阳分别就公司法修订案草案、证券法修订案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关于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决定草案的审议结果向会议作报告。这四个法律案可望在本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减除费用标准从原先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

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向会议报告了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情况。他说,为了把物权法进一步修改好,法律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多数人的共识,认为应当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处理好物权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关系。

按照这些原则,胡康生提出了关于国家所有权、关于城镇集体财产的归属、关于征收、征用、拆迁、关于社会团体的财产、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几个主要问题的修改建议。

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提出议案,提请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和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受国务院的委托,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分别就上述议案作说明。

杜青林在说明中指出,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草案明确了法律调整的农产品范围,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李金华在说明中指出,审计法的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改,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为确保审计监督的独立性、真实性,审计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正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在提请决定前,必须经上一级审计机关同意。根据草案的规定,审计机关将对国家机关、国有或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

国务院还分别提交议案,提请审议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中国、巴基斯坦引渡条约。议案中说,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利于我国开展国际合作,遣返外逃腐败分子,追缴被非法转移国外的资产。受国务院的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上述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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