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出
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按照香港、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这部全国性法律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必须增列到基本法附件三之中。委员长会议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决定草案这两个议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后,由委员长会议根据审议情况,决定是否交付本次会议表决。
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就这两个议案作了说明。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今年8月至9月,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向会议报告了此次执法检查的情况。
在介绍贯彻农业法的成绩之后,乌云其木格指出了贯彻农业法存在的五大问题。乌云其木格为此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的四点建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育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这四个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出席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并访问摩洛哥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