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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拎出保险业“霸王条款”

2005-10-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宋醒 记者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宋醒记者潘剑凯)浙江省工商局用近半年时间,在全国率先对目前省内正在使用的保险格式合同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结果在577份合同中共查出2100多个问题,特别在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各类保险合同里,“我高坐、你就低”“我点菜、你买单”“我免责、你负担”“我画圈、你来钻”等问题层出不穷。

据介绍,近年来中国的保险业发展迅猛,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3.6%。浙江省的保险业发展更为迅速,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保险业总资产增长了12倍。但是,由于保险业是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混合土”里成长起来的,存在不少问题。据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不完全统计,2003年浙江省消协共受理金融保险业的投诉65件,2004年猛增到113件,而今年该领域的投诉1-9月份已受理投诉达125件,并主要集中在车辆损失险、学生平安险和健康险领域。消费者因保险公司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呼唤保险格式合同公平公正的呼声与日俱增。

在浙江省工商局牵头下,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浙江大学法学院以骨干力量组成的审查委员会重点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有无违反《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关于“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主要权利”的条款进行四个月的集中审查,共审查出问题条款超过2100条。对此,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郑志耿说:“虽然有心理准备,但也没想到最后会发现这么多的问题,是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据悉,浙江省工商局将对577份保险合同进行细致梳理后,就其中12类共性问题条款向全社会进行通报,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明确的修改意见,全部修改工作将在明年内分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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