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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地改造“城中村”

2005-11-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京 我有话说

10月23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乡彭村村民彭娟敲着锣鼓把自己的家从旧区搬进了新居,让她高兴的是不仅脱离了原来脏乱的环境,而且村里还给没有工作的她每年发放2400元的生活补助金,就连自己在村里上小学的孩子的学杂费都由村集体负担,将来旧区改造后建成的新村商贸区中,他们家7口人还可分得210平方米的产

权,这让她和她的全家都对“城中村”改造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在我国,“城中村”是绝大多数城市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每个省几乎都存在这样的“城中村”。

“城中村”是我国改革后最先步入城市化轨道的农村村落,这些村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仍然保留着农村体制,使用集体土地,是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行政村。“城中村”大多生存和居住环境恶劣,治安状况差,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协调的音符。

今年9月,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对深圳“城中村”改造进行调研时表示,处理好这一问题不仅对城市化的升级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妥善解决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对于构建城乡和谐的社会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城中村”的道路管网、供电供水、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往往存在先天不足;而又由于管理薄弱,“城中村”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法填湖屡禁不止,环境卫生恶劣、消防隐患大等问题突出。因此,改造“城中村”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是“城中村”改造和构建城市与“城中村”和谐的第一步。

彭村是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首批试点之一。今年10月,他们集资兴建的能容纳本村600余户村民的安居小区建成,为“城中村”的改造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旧村的拆迁工作也正在进行中。然而和谐地进行“城中村”改造,更重要的是改造村民素质和观念,因为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人与人和谐的社会。如何发展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提升村民再就业的能力,改善村民的生存质量是摆在“城中村”改造者面前最大的也是关系长远的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城中村”村内大多基础教育设施落后,村民受教育程度低、质量差,其结果是造成了几代村民的文化水平低、在城市就业竞争中处于明显弱势,难以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而教育的落后,也制约了这些村落的彻底城市化。因此,在“城中村”改造中,除了居住条件的改善,学校、医院、购物、娱乐、社会保障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城中村”改造的重要的方面。正是为了这个原因,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时,彭村还投资自办了晨光幼儿园,更新了村办小学的电脑教学设备,为在校幼儿和小学生上了保险,还每年给予高中生和大中专生补助,让村民们体验到了城市居民才有的各种福利和社会保障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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