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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院将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2005-1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梁捷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正式统一对外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近9年来四类权钱交易犯罪可查询。这是检察机关加强对法律监督的又一重要举措。

去年4月,最高检开始与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在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

作,一年多的试点表明,行贿档案查询不仅对贿赂行为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而且促进了所在地的社会诚信建设,受到各方肯定。

检察机关对外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向单位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案件。有关行业部门通过查询相关档案资料,可以了解到对方在招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招收公务员或招收学生等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环节上,是否有利用行贿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档案记录,以便采取预防或公正处置的必要措施。

最高检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不参与、不干预对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或单位的实体处理,即只负责查询,如实提供查询结果,由查询单位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处理,并向检察机关作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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