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坦诚。
李欧梵在哈佛大学求学八年、教书十年,前后总共呆了十八年,却认为全美最好的大学不是哈佛而是芝加哥,点出芝加哥大学作为顶尖学府的独特精神是学术独立,而哈佛受名声之累,学术上较为保守,哈佛大学教授的通病是活动多、名气大、但著作少,书写不出来。书中有一章《揭开“名牌”的面纱》,如实向读者介绍了哈佛,某些盲目追求“名牌”的家长、学生从中可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能进哈佛读书且教书者,不可不谓聪明,李欧梵却自暴其丑,凡个人种种错误、学术上的意见毫不隐讳,其个人心灵发展史对正在为求学伤透脑筋的学子们颇有借鉴的意义。有一堂考试,问题是试论《俄狄浦王》一剧中父子在三岔路口相遇的悲剧意义。李欧梵心血来潮把当年在台湾大学学到的一些论点随手写下来,又觉不够,又加上自己的一点感想。不料考卷发回来,教授给了他一个D+,而且在前半段的答案(即在台大学到的论点)后面还批了一句:“sheerrubbish!”,可译为“狗屎垃圾”,亦即“胡说八道”,而在加进去的部分旁边补了一句:“Thisisthebeginningofananswer!”(这才是回答的开始!)李欧梵说这是他一生求学生涯最低的分数……
其次是跨越意识。
李欧梵最初学的是英语专业,在芝加哥大学选的是国际关系,到哈佛本来要学近代史,后又改学思想史,再到后来,做起了鲁迅研究,最后确定中国现代文学为主攻方向。这就决定了他学术素养的多样性,李欧梵也自比为“狐狸型”学者,做学问多旁敲侧击、东碰碰西摸摸,不能像“刺猬型”学者一样深入挖掘或思考一个巨大的问题,一以贯之,渊博艰深。然而,兼容并包本是“狐狸型”学者的特征,将各方学问的精华融合在一起。这样的为学之路使他的《铁屋中的呐喊》大大拓展了鲁迅研究的视野;《中国现代作家中浪漫的一代》有着独特的历史意识;至于《中西文学的徊想》、《西潮的彼岸》、《现代性的追求》实乃跨越意识的结晶,其代表作《上海摩登》更是集他多种素养之大成,写全了一座城市的精神生态史。再次,书中所叙哈佛浓郁的人文气息让人神往。
哈佛大学生宿舍的“楼管”(舍监)请的是哈佛的名教授,全家住宿,和学生打成一片。赵元任先生的女公子赵如兰教授就曾做过舍监。学生住在那里,衣食住行有人照料,外加研究生辅助教学和解决疑难,而且每周定期有舍监开茶会或宴会,每学期必有一次盛大餐会,由学生邀请自己喜欢的教授参加,到了圣诞节前夕和春季学期告终时更有舞会和各种娱乐节目,务期达到相濡以沫的人文教育效果。
哈佛请资深教授的方法更让人瞠目结舌:“先由系方挑选推荐,再报到校方,由文理学院院长亲自写信给同行学者评审,再把系方的候选人和其他四五位学者列在一起请行家比较,换言之,候选人必须在这个名单中脱颖而出,得到所有校外学者的支持。然后,再由哈佛校长亲自召集一个由校外学者和校内院长组成的特别小组,‘开庭审讯’――我用这个字眼绝非故意耸人听闻,而是确实如此,出庭作证的是系里的全体教授,而小组成员的态度是有意的考核,盘问候选人的资格和学术成就,由系里各教授为不在场的候选人答辩。”
李欧梵的老师,史华慈教授爱和人辩论,“他从来不相信任何一个系统,或一种独一无二的思想标准。他非常怀疑这种那种系统的可读性,或者某种系统放之四海而皆准”。
《我的哈佛岁月》可以看作李欧梵对自己一生的回忆和反思,他的“放荡不羁”,本质上是思想的开放和自由、心理上的“青春”,“狐狸”可凭此敏捷,“刺猬”又何尝不能借此变得开阔?
《我的哈佛岁月》
李欧梵著
江苏教育出版社
李欧梵在做自己电影的首映(1965年)
在约翰・哈佛像前(二○○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