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王庆环通讯员侯珂珂)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负起责
任,加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具体办法。中小学校要尽快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专门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采取措施。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要制定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避免发生此类事故。要特别加强对县镇中小学、乡中心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这些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要针对这些学校普遍存在大班额的现实和安全隐患较多的现状,提出有效的事故防范要求。这些学校要尽可能将大班额、低年级学生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学生晚间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门卫、巡逻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气候已经转冷,各地还要根据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冬季预防学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过冰溺水等多发事故的要求,指导中小学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通知强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督查组检查学校落实情况,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部将采取多种形式检查落实情况,并在全国通报。